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
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商讨,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
(即在 2025 年 5 月 5 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3、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5.79%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鸿顺,股票代码:603922)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苏州金
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号)。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鸿
顺,股票代码:603922)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2024 年 12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7 日、2025 年 2 月 8 日、2025 年 3 月 6 日、
2025 年 4 月 4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2025-001、2025-003、2025-004、2025-006)。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商讨,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后 6 个月内(即在 2025 年 5 月 5 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将在相关
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法律法规履行后续审批与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 3 月修订)》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根据上述规定,
公司应于 2025 年 5 月 5 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由于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相
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商讨,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五、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协调各方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及交易细节的沟通商讨,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