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 年 8月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4)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末,现拥有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计师 1552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及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
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即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二)2024 年 11月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证券内控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跟踪和大力配合。
(三)2025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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