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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1 16:50:21 股吧网页版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光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2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张光辉)

2024 年,本人张光辉作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恪守独立、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持续发展,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张光辉,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现任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九届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思明区、湖里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等职务。2022 年 4 月至今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5 次。其中,本人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 会的

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议 次数

张光辉 8 8 0 0 0 否 5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充分利用本人的法律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质询和相应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 次。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审计委员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张光辉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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