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5-00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
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燕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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