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8 15:31:50 股吧网页版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 475 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 14 楼公司会议


三、主 持 人:陆暾华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议程及安排:

(一)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计《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五)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六)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三、股东(代表)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代表)报到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代表)发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代表)的发言请不要超过五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四、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4 项议案。

六、会议议案详见本会议资料,议案附件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的公告等。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本次拟对《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 更正前 更正后

第一章 第二条 第一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