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閣下所持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江 蘇 龍 蟠 科 技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1)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內容;
(2)簽署合作協議並投資建設高性能鋰電池正極材料項目
及
(3)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至25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1月22日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2頁。
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臨時股東會,務請將隨附之臨時股東會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盡快填妥及交回,且無論如何不遲於該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開始前24小時(即不遲於2026年1月21日下午二時正(香港時間))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
2026年1月4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 4
I. 緒言 ...... 5
II. 於臨時股東會上將予審議的事項...... 5
1. 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內容的議案 ...... 5
2. 關於簽署合作協議並投資建設高性能鋰電池正極材料項目的議案 . . 18
III. 臨時股東會 ...... 24
IV.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24
V. 推薦建議 ...... 25
VI. 責任聲明 ...... 25
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 EGM-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應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發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幣認
購或入賬列作繳足,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 公 司(前 稱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一家於2003年3月11日在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由前身江蘇龍蟠石化有限公司於2014年1月23日根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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