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2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龙蟠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近日,公司及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2,987,5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77.01 元,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 2,177,803,577.01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24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68,856.18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5,531,120.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公司及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 专户余额
项目
江苏龙蟠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
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南京 544377644819 53.74
公司 新港支行
常州锂源新能 中国银行股份
源科技有限公 有限公司南京 523577648926 新能源汽车动 211.71
司 新港支行 力与储能电池
四川锂源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 正极材料规模
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 487177644930 化生产项目 11,256.20
新港支行
四川锂源新材 上海浦东发展
料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93010078801300002327 95.62
公司南京分行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的下属支行,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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