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8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 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978,551 股(以下简称“前次非公开发行”),并已于 2022 年 5 月完成发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担任前次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因公司
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持续督导机构仍需对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近日,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泰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国泰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周百川先生、史记威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周百川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富祥股份、艾艾精工、天玛智控等 IPO项目;长安汽车、居然之家、捷佳伟创、北汽蓝谷、华银电力、长源电力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信银行、璞泰来等可转债项目;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等优先股项目;天音控股、北汽蓝谷、居然之家、首钢股份、龙源电力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金融街控股豁免要约收购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史记威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兰州银行 IPO 项目、中船特气 IPO项目;中国中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大唐电信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当升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大唐电信 2021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船舶吸收合并中国重工项目;连云港非公开发行项目、当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成都银行可转债项目、安井食品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国新 2019 年公司债项目、辽宁能源上市公司收购项目、银宝山新上市公司收购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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