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17:39:59 股吧网页版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海外产能受追捧 龙蟠科技与宁德时代签超60亿元大单 工作人员:以客户实际下单为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3906_0


K图 300750_0

  继6月份与亿纬锂能签署大单后,龙蟠科技又拿到宁德时代大单。

  9月15日晚间,龙蟠科技(603906.SH,股价17.07元,市值116.94亿元)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锂源亚太与宁德时代签署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总销售金额超60亿元。

  对于超60亿元订单后续履约情况,9月16日上午,龙蟠科技相关负责人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客户实际下单为准。我们的海外产能是动力(电池材料)、储能(电池材料)都能做,也可以做四代(电池材料)产品。”

  截至9月16日收盘,龙蟠科技A股股价报收于17.07元/股,上涨9.99%。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海外产能受追捧

  海外锂电池原以三元电池为主,磷酸铁锂电池比例较低。近年来,随着中国磷酸铁锂电池份额和技术的突飞猛进,海外各大厂商也开始转向磷酸铁锂电池。此外,海外储能电池也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

  根据上海有色网(SMM)数据,2025年上半年中国市场动力电池装机量中,磷酸铁锂市占率达到84%。在镍钴涨价的背景下,以发展三元材料为主的海外厂商也开始纷纷布局磷酸铁锂电池项目,全球三元材料的市占率正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锂电池行业除中国厂商外,主要以韩国、日本厂商为主。随着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发展,韩国厂商也开始逐步发展磷酸铁锂电池。

  根据相关行业机构披露的2025年1—5月全球(不含中国)动力电池装车量数据,三大韩系电池公司(LGES、SK On、三星SDI)市场份额为39.2%,装车量总计66.4GWh(吉瓦时)。

  相比之下,海外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相对较少。在此背景下,各大厂商纷纷出手,意欲通过框架协议锁定产能。

  2024年2月,龙蟠科技与LGES(LG新能源)签署协议,约定由龙蟠科技子公司常州锂源自2024年至2028年期间合计向LGES销售1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具体单价由双方根据协议条款逐月确定,如按照当前市场价格估算,协议总金额超70亿元。

  2024年12月,龙蟠科技与LGES修改了上述协议,由销售1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升至销售2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龙蟠科技能否提供足够产能?

  此次协议约定,预计将由锂源亚太及其独资或合资子公司自2026年第二季度至2031年间合计向宁德时代海外工厂销售15.75万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以上需求量将随宁德时代海外项目进度与预测需求量的调整更新,最终采购量通过双方后续签订框架性、年度性的或者单笔采购合同落实),具体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照此计算,锂源亚太每年需向宁德时代提供超过2.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在与宁德时代签订大单之前,龙蟠科技还与亿纬锂能签订了合作协议。今年6月2日,龙蟠科技公告称,锂源亚太与Eve Energy 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Eve Energy”)签署了《生产定价协议》。Eve Energy注册地位于马来西亚槟城,注册资本为4.49亿马来西亚林吉特,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制造圆柱形锂离子电动工具、两轮车和清洁工具电池系列产品。亿纬锂能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间接持有Eve Energy100%股权。

  根据协议,预计将由锂源亚太及其关联企业在2026年至2030年间合计向Eve Energy及其关联企业销售15.2万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总销售金额超50亿元。

  照此计算,锂源亚太每年需向亿纬锂能旗下马来西亚工厂提供超3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截至2025年上半年,中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企业海外产能仅为3万吨,中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海规划产能达到58万吨。

  据龙蟠科技5月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下属的印尼锂源一期3万吨项目已于2025年初投产,并已成功量产出货至海外客户的海外工厂,目前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此外,龙蟠科技还启动了印尼锂源二期9万吨项目建设工作。

  关于龙蟠科技海外产能是否能满足两大锂电池头部厂商的需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的(印尼锂源)二期9万吨项目已经在建设,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能够运营。此外,我们还会在明年初,在印尼启动第二基地的建设,也是12万吨产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