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暨关联(连)交易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
案》
基于港股募集资金用途规划及下属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
其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行 H 股股票方式
募集资金的 80%资金,折合人民币 36,970.56 万元向其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增资,其中人民币 5,551.2923 万元计
入常州锂源注册资本,剩余 31,419.2677 万元计入常州锂源资本公积金。增资完
成后,常州锂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7,861.4662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3,412.7585
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计划以本次增资获得的资金继续向公司控
股孙公司 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增资
1,400 万美元,其中人民币 464.7089 万元计入锂源(亚太)注册资本,剩余 935.2911万元计入锂源(亚太)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锂源(亚太)的注册资本由14,638.3318 万美元增加至 15,103.0407 万美元,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暨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经审议后,董事会同意:
(1)签订《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修改和实施本次交易方案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文件,全权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及办理交割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确定股东通函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内容和披露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暨关联(连)交易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本次使用港股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基于港股募集资金用途规划及下属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以公开、公平、公允为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暨关联(连)交易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暨关联(连)交易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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