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运兰、独立董事朱岩、董事张翼飞组成,其中周运兰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相关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三季度报告》《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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