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
二、 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
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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