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的审计资质、审计工作等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
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兴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中兴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重点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在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完成初稿和中兴华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一并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跟进前期问题的落实和改进情
况,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在中兴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三、 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中兴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
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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