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
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
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 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
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
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 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 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
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 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
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 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
钟,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 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 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 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股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实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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