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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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542 号
致: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寿仙谷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寿仙谷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会议室。经本所律
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7、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李明焱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李振皓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李振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林荣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刘国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徐靖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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