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贝赛)
作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寿仙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贝赛,1984 年 1 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二级律师。现
任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律协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企业金融顾问、温州、绍兴、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寿仙谷 3 家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和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亦未在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出席历次会
议,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加会议
10 10 9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性和定价的合理公允性,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1 次,及时解答投资者提问,认真听取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投资者活动外,本人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