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永智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天永智能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与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 号文核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0 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已于 2018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5,790 万股增加至 7,72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790 万元增加至 7,720 万元,本
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35,37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32,193.84 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2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
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 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900 万元。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2025 年 4 月 26 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资总 计划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4 年 12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入 月31日已累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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