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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0 16:10:31 股吧网页版
春秋电子: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136,891 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55,944,899 股变更为 446,808,008 股,并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6 年 2 月 11 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71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
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136,891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0811%,回购最高价格 11.4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11 元/股,回购均价 10.1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301.36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为 9,136,891 股,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136,891 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的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已回购股份在存续期间内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且三年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136,891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9,136,891 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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