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予以废止,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对《公司章程》
的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序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公司章程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公司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 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下又称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
“财务总监”)等。 下又称“财务总监”)。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赠与、垫资、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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