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已披露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未来收入减少的风险:根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前期披露的签订“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扬州算力中心项目”)合同的公告,该项目预计投建 B01~B06
共 6 栋机房楼,其中 B01~B03 机房楼公司已投建完成并运营。现由于该项目
B04~B05 机房楼商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
司及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香江系统”及“上海启斯”,统
称“子公司”)与该项目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代表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算力分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算力公司”)进行友好磋商
并决定,原项目中的 B04~B05 机房楼由甲方自行投资建设,公司不再执行原合同
对应义务,预计相应可取得收入将减少合计约 10.92 亿元。
未来项目变化的风险:公司截至目前尚未收到甲方 B06 机房楼订单计划。考虑到
B04~B05 机房楼甲方商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能承接,因此,公司无法排
除未来无法承接 B06 机房投资建设的可能。
目前,甲方已将 B04~B05 机房楼的服务内容改为 EPC 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并公开
招标,我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招标条件积极参与。如子公司中标该项目,公
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同金额及其他商务要素以实际公告为准。
公司会持续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4-092),公司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二中标并签订了“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的正式合同(以下简称“建维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现公司收到扬州算力公司发来关于该项目后续进展安排的函件,现就函件所述内容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建维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一(联合体牵头方):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二(联合体成员):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三(联合体成员):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
预估框架总合同(含税):人民币 408,623.376623 万元
根据前期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约定,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 30%;香江系统作为成员一,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为 60%;上海启斯作为成员二,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为 10%。公司本次实际涉及合同金额的 70%。
合同范围:提供数据中心机电相关配套服务,具体为:充分满足甲方 IDC
基础业务及 IDC 增值业务发展的需要【160】MW 的 IT 基础资源服务需求,服
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DC 基础资源服务、IDC 维护服务。
服务期限:第一批次: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止,除非
本协议另有约定,自 2032 年 12 月 31 日起,甲方有权提前三十(30)个自然日
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2
年 12 月 30 日为确定的期限,203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为不确定
的期限;第二批次: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3 月 31 日止,除非本协议
另有约定,自 2033 年 3 月 31 日起,甲方有权提前三十(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
乙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即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3 月 30
日为确定的期限,2033 年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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