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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46:52 股吧网页版
城地香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230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审计报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00Z230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7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7 母公司利润表 7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10 财务报表附注 11-14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审 计 报 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200Z2301号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城地香江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2025 年 4 月 29 日,城地香

江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对下属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3 年度
存在的收入、成本结转跨期的情形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该前期会计差错导

致城地香江公司:2023 年度少计营业收入 7,900.53 万元、营业成本 7,492.01 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212.68 万元及净利润 249.02 万元,多计所得税费用 53.17 万元;2023

年 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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