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
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449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聘任程序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召开 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结合政策规范要求及公司和 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秉持职业操守,保持职业怀疑,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 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 关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就 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格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提请董事会更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审机构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团队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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