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4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尚未收到合同所有相关方盖章的正式文件:当前仅为公司履行完内部审批及用印
流程寄送相关方的阶段,公司尚未取得经所有相关方签署并生效的正式合同文件,
存在可能不能完成签署合同的风险。
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子公司作为本次联合体中的成员,将根据签署的合同内
容、相关联合体协议安排及进一步的协议约定,取得相对应的收益。但考虑到正
式合同尚未签订生效,相关方就对应工作内容及费用还有进一步的约定,公司实
际取得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对未来每年的营收影响应根据最终签订的合
同/协议及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联合体
投标方式中标《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二中心)项目厂区建设及 IDC 配套部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截至目前,子公司已履行完正式合同签章流程并寄送其他合同相关方履行各自签章流程,现就合同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中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二中心)项目厂区建设及 IDC 配套部分工程
2、发包人(甲方):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承包人主要信息:
承包人(乙方 1(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2(联合体成员 1)):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3(联合体成员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内容以 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
5、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3 月 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
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实际竣工日期自监理人签发的书面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0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300 日历天内完
成 EPC 工作(第一批次 IDC 配套部分(满足 2000 台服务器上架所需的 IDC 配
套设施设备)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8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本款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6、签约合同价:
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 元)。其中,不含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伍仟零玖拾肆元叁角肆分(1415094.34 元),增值税税率为 6%,增值税款 84905.66 元;
建安工程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亿柒仟伍佰肆拾伍万肆仟伍佰玖拾壹元贰角贰分(¥375454591.22 元);其中,不含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亿肆仟肆佰肆拾伍万叁仟柒佰伍拾叁元肆角壹分(¥344453753.41 元),增值税税率为 9%,增值税 31000837.81 元;
运维费用:3 年运维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400000 元)。年度运维费(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元)。其中,不含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贰万捌仟叁佰零壹元捌角玖分(¥4528301.89 元),增值税税率 6%,增值税款 271698.11 元。
7、违约责任:
主合同通用条款中关于各方违约的约定: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始工作日期延误的;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 发包人违反第 13.1.1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
的;
(4)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
(5) 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