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基本情况
谢子期:男,1977 年出生,2000 年获得斯坦福大学科学硕士学位,主修金
融数学。曾任职穆迪金融工程师,德意志银行副总裁等,从事金融投资工作 20
余年。现任 Alpha JWC Ventures PTE LTD 投资合伙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
独立董事、上海简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任何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通过电话、邮件、参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交流,保证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积极运用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审议议案及资料,本人均认真审核,公平公正独立地发表意见。(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共出席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完成议案审议。2024 年度,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 应参会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议
谢子期 7 7 2 0 0 否
股东大会
谢子期 4 4 2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
与 ESG 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共计参加 4 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续聘会计事务所等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
意见,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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