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金域
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工作计划约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域医学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广州金域医学
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继续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审计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及通讯沟通等形式,对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审计工作进展等情况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