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1:54:22 股吧网页版
南卫股份:南卫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8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386人。

(9)财务信息及客户情况:天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52,937.55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18.61万元。天衡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9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9,271.16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医药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罗顺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顺华先生于2024年3月受到安徽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于2024年3月受到安徽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
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含税)。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
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含税)。

上述费用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