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不锈”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对武进不锈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就2024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2024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针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已与武进不锈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
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本持续督导期间,武进不锈未发生按照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本所报告并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经本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 现或应
5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本持续督导期间,武进不锈或相关当事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能够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保荐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
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10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11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12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未出现该等事项。
律处分的情况,并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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