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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0 08:32:40 股吧网页版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集团董事长张江平:完善时尚产业商标共存机制 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生态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集团董事长张江平围绕完善时尚产业商标共存机制等话题建言献策。

  “近年来,商标资源竞争加剧,尤其是在服装、鞋帽、配饰等品类中,新商标的注册难度明显加大。”在前期调研中,张江平发现,自2021年起,我国对共存协议效力的认定有了趋于严格的限制,导致企业被迫诉诸“撤三”“无效”等对抗性程序,这加剧了行业内耗。

  张江平介绍,现行商标法第30条禁止“混淆性近似”商标共存,但司法实践中对“混淆”的认定过度依赖形式比对,忽视了市场实际。这一矛盾亟须通过立法修订明确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化解权利冲突、促进市场共生的有效手段,在国际上已被广泛采用。美、欧、日、韩等国均将共存协议纳入商标制度,国际实践也表明,通过立法划定共存边界,既可保障权利人自主处分,又能通过严格审查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实现多方平衡。”张江平认为,推动商标法第30条修订,明确商标共存例外规则,是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产业升级的迫切需求。

  对此,张江平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商标共存作为禁止原则的例外,为协议共存提供直接依据。同时细化共存协议审查标准,要求共存协议具有合法性、区分性,还应进行公示与备案。

  在司法裁判指引方面,张江平建议明确协议效力,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共存协议应作为“排除混淆”的核心证据,法院需结合市场实际综合判断,避免形式化驳回;强化行业指导,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行业协会发布典型案例与审查指南,统一“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减少裁量差异。此外,张江平建议,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进行事后监督与失信惩戒。

  “修订商标法第30条,构建‘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商标共存制度,可有效化解时尚产业商标资源紧张问题,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生态。”张江平表示,明确的规则也将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我国商标治理体系的国际兼容性,为打造全球时尚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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