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导致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 1 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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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致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332 号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
了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0911 号)。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我
们就导致新智认知公司 2023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在2024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
下: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关于导致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332 号
一、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们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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