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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02:41 股吧网页版
飞科电器: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目 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四章 工作程序...... 2

第五章 议事规则...... 2

第六章 附 则......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4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4

第三章 职责权限...... 5

第四章 工作程序...... 6

第五章 议事规则...... 6

第六章 附 则......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8

第一章 总 则......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8

第三章 职责权限...... 8

第四章 工作程序...... 9

第五章 议事规则...... 10

第六章 附 则......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2

第一章 总 则......1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3

第四章 工作程序...... 13

第五章 议事规则...... 14

第六章 附 则......1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办,专门负责委员会
的资料收集与研究、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经营战略、经营模式变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在公司完成下列评审程序后,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有关方面的资料提供战略委员会进行评审和决策。

(一)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总裁组织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如需要)和评审。

需进行初审的,初审通过后签发立项意见书。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总裁根据结果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签发书面意见,由董事会办公室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直接进行评审的,评审通过后,签发书面意见,由董事会办公室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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