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五)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完整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整改,并向股东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经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各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第五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影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管理理念、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内部审计、人事管理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特点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部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经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经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经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沟通:识别、收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及时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
(八)检查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结合进行。
第七条 公司应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单位、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
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生产环节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表编制、成本和费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研发环节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进行融资、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等重要活动的控制,建立相关的控制制度和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