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7月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 年 末 执 业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4 年上市公司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含A、B股)审计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情况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及 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年度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概念、重点审计领域、风险应对措施及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进行了沟通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一致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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