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7:34:00 股吧网页版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
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额度包含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余额),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
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王壮鹏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052119710903****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

关联关系说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壮鹏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人(甲方):王壮鹏

被资助人(乙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用途: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

(二)财务资助额度:乙方及其子公司有借款需求且甲方有资金可以出借,
双方同意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即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
期限),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 元整)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额度包含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期限内,乙方及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额度,即额度项下任一债务得以清偿后,该债务原先所占用的借款额度可继续使用。上述财务资助无其他担保条件,乙方及其子公司对此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三)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确定,乙方及其子公司按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到期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乙方及其子公司可提前还款(含提前部分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乙方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采取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