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
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额度包含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余额),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
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王壮鹏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052119710903****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
关联关系说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壮鹏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人(甲方):王壮鹏
被资助人(乙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用途: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
(二)财务资助额度:乙方及其子公司有借款需求且甲方有资金可以出借,
双方同意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即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
期限),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 元整)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额度包含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期限内,乙方及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额度,即额度项下任一债务得以清偿后,该债务原先所占用的借款额度可继续使用。上述财务资助无其他担保条件,乙方及其子公司对此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三)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确定,乙方及其子公司按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到期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乙方及其子公司可提前还款(含提前部分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乙方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采取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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