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同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股东大会批准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基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 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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