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建生先生:男,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9 年 12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科员;
2003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
任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渠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次 委托其他 出席股
姓名 缺席次 召开股
出席董事 数(包括通 董事出席 东大会
数 东大会
会次数 讯方式) 次数 情况
次数
蔡建生 16 16 0 0 4 4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 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
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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