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德润南路 9 号院;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全数字式低、中高压晶闸管固态软起动器柜和集成高中低压变频器、无功补偿、电能质量设备、电控设备及电源设备;组装电控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中介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维修机电设备;能源管理;产品设计;模型设计;航空航天技术开发;力学环境试验设备技术开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开发;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撬装设备、充电设备、车载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安装机电设备;出租办公用房。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
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对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详见本附注三、20.“无形资产”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详见本附注三、27.“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期末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
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 万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
资产余额的 30%以上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 万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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