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7 年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 年 11 月30 日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2024 年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9 名、注册会计师1,780 名、境
内外从业人员12,000 余人(其中境内 10,000 余人、境外 2,000 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 名,具有同时开展多个大型国企和企业集团业务的服务能力,规模化的优势保证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客户的时间与质量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三次(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公司于2024 年6 月28 日召开了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向审计会计师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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