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8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9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0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2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5
第五章 董事会......30
第一节 董事......30
第二节 董事会......34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2
第七章 监事会......45
第一节监事......45
第二节监事会......4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50
第二节 内部审计......5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6
第一节 通知......56
第二节 公告......5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60
第十二章 附则......6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
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商务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2]95 号”文批复,由山东步长制药有限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最近一版换发的营业执照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28611939A)。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85 号《关于核准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80 万股;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78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BUCHANG PHARMACEUTICALS CO., LTD
公司住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 369 号
邮政编码:274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118.9072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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