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37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原因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会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根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2/24,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9.3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4.88万股~309.7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5%~1.1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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