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5,641,460 股,发行价格为 9.7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50,773,478.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16,649.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956,829.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5)第 371C00002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已同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608002629200453982 247,461,376.25 年产 7.4 万吨高性能
司曲阜支行 复合管道扩能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773,478.80 元,上
述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系扣除保荐承销费用所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956,829.06 元,上述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 差异,主要系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
丙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 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608002629200453982。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 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 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 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 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如甲方于乙方处认购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乙 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复核并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如适用)及对 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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