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
事 务 所 组 织形 式: 合 伙 企 业 (特殊普 通 合 伙)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
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 2024 年度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司农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司农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积极推动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司农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的意见,就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四)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现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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