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相关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2 月 24 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作出
(2025)青 01 破申 26 号《决定书》,决定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平股份”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 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临 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鉴于公司存在重大净资产为负、非标 意见难以消除等重大退市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专项说明显示,年审会计 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 得的审计资料,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 2025 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 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大风险。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
为 2.80 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 11.20 亿元,合同资产 21.75 亿元,其他应收款 3.55
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 减值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 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专项 说明显示,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尚未完成,若非标准审计意见 无法消除,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审计意 见最终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3、2024 年度内控审计为否定意见,2025 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规范
类退市风险。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2024 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5、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6、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7、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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