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4 20:38:32 股吧网页版
*ST正平:正平股份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10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 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 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 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 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 2024 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
事项在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 受限等原因,公司 2024 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 2025 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止 2025 年前三季度
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 2.80 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 11.20 亿元,合同资产 21.75
亿元,其他应收款 3.55 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 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 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为负的风险。

●2025 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较大的交易风险。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
累计涨幅达 24.65%。其中,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期间,公司股价累
计涨幅达 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5)青 01 破申 26 号】,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海省西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 01 破申 26 号《决定
书》、(2025)青 01 破申 26 号之一《决定书》,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西宁中院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
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