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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6 08:44:3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安徽
杨总分析的专业,我个人也参与过众泰,景峰等几个股重整全过程,由于个人认知有限说得可能不专业,但想表达下自己的一点认知:1 战投方:重整这个方式对于重整人(战投)是最希望的,相较于重组而言能拿更多或更低的价格2 上市公司:全面低成本彻底解决债务,能确保非标的解决3 债权人:虽然说重组对于公司而言较重整可能更快解决财务非标问题,更大提升公司价值,但确权和债权人的认同和配合等不确定性都是更大的不确定性,对比重整也不一定会快4 散户投资者:重组或重整对投资收益预期应该是有差异,或者说有些人认为重组预期更大,但总觉得重组是财务非标方面没问题的更适合,而财务非标的更适合重整 总之,正平已选择走12 月才走重整的方式(之前有些人用 AI 很早就发出过类似信息),可以推测也是筹备了很久很充分了,可能很多工作都是有条不紊或者基本谈好了,利用重整走个规定动作,希望尽快受理批准,以最稳妥地方式来去化债,引战投,迎重生吧! 坚信资源股,算力股,坚信价值投资 相信相信的力量
发表于 2025-12-05 21:52:30 发布于 上海

先说总的观点:法院一旦出具预重整受理通知,则将具有“止息”与“债务隔离”的法律效应。

具体来说:

1.一旦法院裁定受理预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利息将停止计算。

2.更为重要的是:债权申报由管理人统一负责,历史债务纠纷(如外部借款利息、工程成本计量)将移交法律程序处理,审计机构无需在2025年年报中彻底厘清这些问题。

更为更为重要的是:若预重整程序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启动,会计师可基于以下依据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1)公司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债务问题得到法律框架约束;

(2)管理人已启动债权审查,审计证据充分性提升;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虽存疑,但重整计划提供了解决路径。


所以总的结论是:法院必需在12月中旬之前,出具调预重整受理通知;随后,管理人必须快速启动债权申报。则预重整确实是化解非标问题的合法路径,且能为审计意见“降级”,即从“无法表示意见”转为“带强调事项”。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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