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08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及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讼案
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传票。
●本次新增诉讼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本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8,130.83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1)已披露诉讼: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在以前年度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案涉应收款做了部分计提坏账准备,下一步公司将向法院提请再审申请,本次诉讼结果是否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需根据再审情况进行判定。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2)新增诉讼: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一、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与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签订《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将 8,000 万元(人民币)出借给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传票,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兴业银行 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格 借款 8,130.83
尚未开庭
股份有限 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平股 合同
公司西宁 份、金生光、金生辉、海东路拓工程 纠纷
分行 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上述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审判决为准。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已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涉诉事项的进展
一审原告/二审 一审被告/二审申 涉案金额
案由 进展情况
被申请人 请人 (万元)
青海中建加西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 9,652.41
正平股份 二审判决
程管理有限公司 同纠纷
2019 年 11 月 25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 G341 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
晏(西海)段公路(JX-2)《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该项目 K75+180—K93+892.36(ZK75+240—K93+892.36)段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绿化、机电、房建工程进行施工,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施工义务,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但是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原告已计量工程价款。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但被告仍未支付工程价款。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6 月 26 日一审判决【(2025)青 0223 民初 111 号】:被告应于原告向其开
具 97,788,813 元增值税发票后二十八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96,524,121.23 元。(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在其履行完毕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对被告采取执行行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36,188 元,由原告负担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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