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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8:40:23 股吧网页版
*ST正平:正平股份关于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暨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08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及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讼案
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传票。

●本次新增诉讼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本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8,130.83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1)已披露诉讼: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在以前年度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案涉应收款做了部分计提坏账准备,下一步公司将向法院提请再审申请,本次诉讼结果是否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需根据再审情况进行判定。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2)新增诉讼: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一、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与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签订《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将 8,000 万元(人民币)出借给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传票,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兴业银行 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格 借款 8,130.83

尚未开庭

股份有限 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平股 合同

公司西宁 份、金生光、金生辉、海东路拓工程 纠纷

分行 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上述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审判决为准。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已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涉诉事项的进展

一审原告/二审 一审被告/二审申 涉案金额

案由 进展情况

被申请人 请人 (万元)

青海中建加西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 9,652.41

正平股份 二审判决

程管理有限公司 同纠纷

2019 年 11 月 25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 G341 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
晏(西海)段公路(JX-2)《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该项目 K75+180—K93+892.36(ZK75+240—K93+892.36)段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绿化、机电、房建工程进行施工,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施工义务,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但是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原告已计量工程价款。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但被告仍未支付工程价款。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6 月 26 日一审判决【(2025)青 0223 民初 111 号】:被告应于原告向其开
具 97,788,813 元增值税发票后二十八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96,524,121.23 元。(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在其履行完毕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对被告采取执行行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36,188 元,由原告负担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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