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08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5 年三季报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89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5 年三季报进行了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诉讼风险。公告显示,2025 年年初至今,公司新增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 252 起,涉案金额为 49,765.27 万元,案件涉及建筑工程、借款、买卖纠纷等多种情形,新增诉讼金额占三季度末净资产 177.73%。请公司:(1)结合新增诉讼主体、诉讼背景、案件进展、相关主体信用情况,补充披露诉讼涉及的事项是否已作为负债确认,对应形成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短期借款等情况,自查核实是否存在应入账而未入账的情况,是否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2)结合诉讼情况,自查核实公司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审计报告显示,一是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存在外部借款利息未充分计提的情形,并无法就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
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止目前,公司仍未对本所 2024 年年报监管工作函涉及会计师非标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完整回复。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 2025 年度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请公司:结合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处理进展,审慎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的影响,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有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审慎考虑上期审计意见对本期影响,充分关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进展,恰当判断相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依规审慎发表意见。
3、关于子公司经营风险。前期公告显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被小股东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审计机构《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的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会计师不对除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事项外的其他事项,以及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表审核意见。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地开展项目的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业务类型、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2)补充披露主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期末应收预付款余额、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及同比变动情况的原因;(3)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整改进展,自查并披露公司及各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货币资金冻结。公告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7,238 万元,2025 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因保证金、诉讼冻结的货币资金为 8,166.43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仍无法足额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9 亿元募集资金。请公司:(1)自查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冻结金额的具体原因及金额,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如涉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评估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仍未归还的原因,后续偿还安排,相关资金是否流向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本函件的要求,积极核实相关情况,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到本函件后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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