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向
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
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
的需要,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50 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定资产抵押
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借款、融资租赁、经营性项目借款、供应链融资、股
权质押借款、商票保贴、存单质押借款、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
质量保证金保函、非金融机构商业保函、银行信贷证明、国内外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贷款意向函、银行信用证等业务。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
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
1、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2、全资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7 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9 亿元,负债 70%以上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8 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3、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3 亿元,其中负债 70%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负债 70%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2 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
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121,255,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315%。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46,228,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76%。
股本的 2.1444%。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827,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2%。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 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 30%股权)持有公司股份 10,44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8%,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 128 号创新大厦 8 楼,法定代表人李忠虎,注册资本 5 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