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0 18:48:29 股吧网页版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6-00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第四季度末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所属资
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投资性房地产、预付账款等。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4,882.24
万元至 16,882.24 万元,公司 2025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3,335.15 万元到
25,335.15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94.14 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627.31 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5 年第四季度,基于对收购的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内部减值测算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 6,349.07 万元。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结合内部减值测算,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