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 22 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8号)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2]2101022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8月1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承销费5,000,000.00元后,收到募集资金为1,99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近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江高支行的上级监管银行)共同签署了《欧派家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武汉欧派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 欧派家居智能制
家居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49110409603833 0 造(武汉)项目
广州江高支行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名义签署。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为规范甲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丙方下辖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050149110409603833 ,截至 2025 年 05 月 14 日,
专户余额为 零 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本次发行中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各方不得以专户资金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不得对专户资金设定其他使用限制,但丙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国家司法、行政等有权机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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