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深化持续发展导向战略方针,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及管冶)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为使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的辞职适用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或独立董事辞职的相关规定。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可持续发展管理目标、重要性议题等进行研究;参与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要性议题影响、风险与机遇的评估、筛选与管理,监督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目标设定;
(五)审阅可持续发展(ESG)报告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披露,提出批准发布或披露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权:
(一)召集、主持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重要文件;
(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董事会有权否决战略委员会作出的损害股东利益的决议。
第十一条 公司提供委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委
员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第十二条 委员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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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由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根据需要提议召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任委员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
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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